他媽現象
好雇主找不到好女傭,好女傭也找不到好雇主。如何是好?假設沒有女傭,又不想假手于辛苦一輩子的奶奶婆婆,孩子到底是由做丈夫的照顧,還是由做妻子的照顧,抑或輪流照顧呢?
過去兩性不平等形同自然觀念、渾然天成的年代,這些問題微乎其微,為人妻子預設了必須當個照顧孩子的媽媽,為人丈夫如果在外頭的工作完成后,回到家還有精力幫忙照顧孩子,就是所謂的好丈夫和好爸爸。
而在今天,女性也要一份工作,更重要的是,女性也有事業成就的欲望。事業與工作可是兩碼事,工作可以零零散散地做,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做,而要事業有成,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時間。
如此兩難局面,如果不是家庭女傭,做丈夫的很難置身事外、理所當然地認定,照顧孩子是「事業女性」的責任,不是「事業男性」的「份內事」!
因此,女傭勞力市場的出現,首先「解決」了「事業男性」面對的尷尬局面,避開兩性平等的爭議;而「事業女性」可在無需爭取的情況下,把事業擺在「重要位置」。
不過,女傭勞力市場的出現,也造就了「他媽現象」(other-mother phenomenon)。聘請女傭的家庭,儘管孩子只有一位「生理媽媽」,卻須在日常生活作息中接受多一位照顧「他的媽」。
另一方面,「已為人母」的女傭,人在異國看顧別人家的孩子,自家孩子往往被迫「留守家園」,由他人看顧,又是一個「他媽現象」。
女傭思念孩子的處境,是非一般的處境。女傭知曉孩子生病或者發生意外,卻又有國歸不去、有家回不得,那種煎熬,天下父母未必能感同身受。
在一個極度需要女傭的社會,聘請女傭的家庭成員,如果能以同理心看待「他媽現象」,也許好雇主遇上好女傭的機率會大大地增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