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

破五


根據《中華特產》網站提供的典故趣聞,「正月初五俗稱破五。民俗一說破五前諸多禁忌過此日皆可破。按照舊的習慣要吃『水餃子』五日,北方叫『煮餑餑』。如今有的人家只吃三、二天,有的隔一天一吃,然而沒有不吃的。」

既然如此,華裔馬來西亞人啊!不管您是什麼籍貫,可要多吃水餃子哦!不喜歡吃的也得吃,五千年文化嘛!

有道是,為了避免小國走歪路,透明化的康莊大道不走,偏要向掠奪匪學習,民間唯有自強,多吃水餃子。

一旦吾國在發展型和掠奪型的曲線上搖擺不定,我們不能期待大道合約列官方機密的禁忌自動破解。我們要推動吃水餃子運動,您小子一個、您官老爺也來一個,這樣機密才有望迅速解套。

公共工程部長三美威魯指出,有關公開巴生谷5條大道特許經營合約文件已準備好,惟須先致函大道公司要求公開,並獲得內閣的同意才能公佈。部長已言明,為何我還要多此一舉,硬要您吃水餃子?

我不是事后孔明。吃水餃子吃出禁忌味道,還要教執政者走正道,一般國民沒有這個能耐,特別是條條大道合約要解套,還要等大道公司點頭,一不小心,還會被部長揶揄猶如「小孩在街邊玩耍」,哪個大人受得了啊!

有!今年1月4日,就有3位大人疑對外公開白沙羅—蒲種大道的合約副本,遭警方傳召問話后,還要受得了這樣的揶揄。

從部長大人對3位大人的揶揄,可見吃水餃子安全一點。其實部長也應加入吃水餃子運動,誰知道大道公司不願公開合約文件時,也會揶揄部長猶如小孩在街邊玩耍。

說到底,部長若有先見之明,就先別致函大道公司,而是廣納民意,在來屆國會修法,廢除不合時宜的《官方機密法令》條文,順道立法。

立什麼法呢?就立個「資訊自由法」。

2 Comments:

Blogger Nightraveller said...

發現有人在blog讚你,特轉寄
加油!
http://shiyu.lifelogger.com/273046#comments

23/2/07  
Blogger ooiheng said...

那天是首次和中學生談媒體,我想他們未必懂得我在談甚麽,也許只有施宇和彪明曉得。

我已經好久沒有碰理論著述,都在讀文學作品。上週六出席IKD有關康德“啓蒙哲學“的文章譯本推介,德文直譯馬來文,譯得不是很好,卻是罕見的本土資產。那天遇見的幾位華裔朋友,都講馬來話。

5/3/07  

Post a Comment

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[Atom]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