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

當阿甘遇上拉昔

話說聽證會結束后,阿甘閒來無事不期而遇拉昔先生,兩人于是展開一場哲思性十足的談話:

阿甘:據說2004年3月21日那一天,曾有史無前例地延長投票時間至傍晚7時事件發生在雪蘭莪,這是否違反選舉條例呢?
拉昔:《1981年選舉運作條例》已經修改,違法之說不能成立。

阿甘:延長投票時間事件發生在2004年,修法一事不是在2006年才生效嗎?
拉昔:從前種種猶如昨日死,那些都是陳年往事。現在是2008年,選委會100%有權在特殊情況下,未經憲報公佈,既可延長投票時間,因此,此舉100%沒有違反選舉條例。

阿甘:馬華和國大黨現在才向選委會提呈註冊各別黨徽的申請,這是否表示他們過去若曾在大選懸挂具個別黨徽的海報,也已經違反選舉條例?
拉昔:只要專家鑑定有關政黨過去100%有這樣做,選委會將予以探討。以後種種猶如今日生,重要的是,如果已經提呈申請,以后100%不會出現違法與否的疑問。

阿甘:如果專家鑑定100%有這樣做呢?
拉昔:選委會無權執法,100%的執法權在警方手中。話說回頭,您涉嫌「阿甘短片」案件,已喪失質問選委會的公信力。

阿甘:皇家委員會的報告一日未出爐,我還是100%的清白。我是100%的選民,當然可以質問選委會,確保大選是在100%公正的情況下進行。
拉昔:您又不是100%的阿甘,選委會如何確定您是100%的選民?

阿甘:(無語)。
拉昔:一切純屬假設性探討,您不要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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