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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大選在3月

「大家似乎都等不及大選了。」阿都拉受詢及來屆大選是否「近在眼前」時,這樣表示。

另一方面,安華挑戰巫統領袖,並點名最近批評他的拉菲達,如果大選在3月舉行,而拉菲達勝選,那拉菲達應在5月辭職,再和他「決一死戰」。

如果來屆大選在今年3月舉行,而非明年3月,選后的幾個現象值得關注:

第一,馬華公會將在大選完成后的3個月內舉行黨選,屆時,只要蔡細歷全國走透透,「倒蔡陰謀論」或在馬華發酵,如此一來,黨選少不了惡鬥和廝殺。唯一值得慶幸的是,不滿權力中心的派系,將暫時壓下不滿情緒,不會在大選時影響大局。

相反的,如果大選在明年3月,屆時,蔡細歷課題已煙消雲散,就算蔡細歷全國走透透,也激不起千重浪。

第二,安華無法出戰來屆大選,人民公正黨基層的士氣受到打擊,巫統則背負「不讓安華復出」的原罪。至於安華,政途並未就此完結,只要大選后來一場補選,安華便可披甲上陣,同樣存有東山再起的可能性。

相反的,如果大選在明年3月,讓安華復出,而巫統又能夠在戰場上,堂堂正正地面對安華的挑戰,屆時,不只巫統得以洗脫原罪,我國政治史也不會有安華的「非戰之罪」這頁歷史章節。

第三,汽油和百物漲價的壓力已迫在眉睫,一旦大選后汽油、大道和物品價格迅速上漲,執政者逃脫不了「大選后就是起價」的刻板兼負面印象。

相反的,如果大選在明年3月,而汽油和物品價格在今年3月上漲,國陣政府還有很充裕的時間,以啟動各種宣傳機器,進行消毒工作。

第四,第12屆國會將很快召開,而攸關公共利益的外勞法案和「特別投訴委員會」(SCC)法案,或將迅速提呈國會。在缺乏充分時間,以聆聽公民社會和各方意見下,就算相關法案存有不足之處,同樣可以在2/3多數議席的優勢下尋求通過。

儘管2/3多數議席給執政者帶來施政優勢,卻可能對國家和公共利益帶來長遠影響。

綜合以上分析,大選后的施政顯然也是選民必須關注的層面,畢竟民主並非止于五年一次的投票,更重要的是在投票后,選民必須發揮監督執政者施政的公民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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