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、13、47
幾個月前,基於淨選盟號召集會提出選舉改革的訴求,選舉委員會主席阿都拉昔在去年尾的一場記者會上恫言,如果再有人走上街頭要求公正選舉,他將給予第12屆全國大選最短的競選期。
此言一出,朝野政黨人士譁然!第11屆國會週三解散后,選委會週四早上11時半召開的記者會,自然是鎂光燈的焦點,國營電視和私營的第三電視更卯足全力,現場直播這場歷史性時刻。
這一次,選委會的宣佈再次讓人感到譁然。阿都拉昔才說完提名日和投票日的日期,一旁的同行人已第一時間致電報館,也不理是否干擾其他同行的採訪工作。
原來競選期不是上一屆大選的8天,也不是最短的7天,而是過去5屆大選以來最長的13天!同行很快指出,從解散國會到提名日,還有11天呢!
我們畢竟都是馬哈迪世代,對馬哈迪政權之前的大選不是沒有記憶就是記憶模糊,誰還記得國父領軍的大選,競選期最短是35天,最長是47天。
不過這些都不重要,遺忘不是壞事,逃離政治才是讓人擔心的跡象。因為逃離政治,「合格選民」可以不註冊成為選民,管你幾時提名何時投票,通通和我不相干。
奇怪的是,一名沒有註冊成為選民的朋友說,他的數碼相機就要派上用場,他要參與監督大選,不讓生命留白。阿都拉昔若聽到這句話,想必有所啟發:原來延長競選期,可喚回新生代對政治的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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